10月17日下午3时左右,清河门交警大队民警在清细线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小型面包车驾驶人王某某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2mg/100ml。
据王某某介绍,当日中午他在工地吃饭时喝了点酒,想解解乏。饭后老板让他到关家屯取材料,想着自己只喝了半瓶啤酒,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前往关家屯,不料却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清河门交警大队依法给予王某某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罚款的处罚。
(记者 黄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