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邱美然
心怀对法律的无限敬畏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2010年,刚刚退伍转业的苑明珠来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任职司法警察、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十余年来,他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坚实的法律基础,在平凡的岗位上不忘初心、任劳任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2012年12月,听从院党组的安排,苑明珠投身到执行岗位上。与司法警察工作相比,执行工作的困难之处不仅体现在查人找物难,更体现在执行过程中那些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的行为上。2013年8月,苑明珠去新疆地区办理执行案件,连续8天奔波于乌鲁木齐市、若羌县、昌吉地区之间,仅从乌鲁木齐市到若羌县乘坐客车就长达18个小时。选择法官职业,就要经得起风吹雨打,能克服重重困难。在语言不通、路途遥远、危机四伏的情况下,苑明珠依然勤勤恳恳,与同事一起攻克层层阻力查封股权,圆满完成了执行工作。
脚踏实地,用心办案。2014年7月任助理审判员以来,苑明珠以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民事审判工作中。虽然走上审判岗位不久,但在审判工作中,他秉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原则,正确、全面地履行着法官职责,努力使自己尽快成长为法院的业务骨干。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都认真对待,绝不含糊。在其审理的多起复杂的民事案件中,苑明珠始终坚持到现场进行调查,尤其是涉及农村、农民、农业的民事案件,就算路途遥远,他也一定要深入田间地头亲临现场,每一次都是一身汗水和一身泥土。
坚守初心,争先创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六年来,苑明珠共审理各类案件两千余件。对于所承办的每一件案件,他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开庭时,让当事人充分表达其诉讼主张,认真组织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后,又认真及时与合议庭成员评议案件,对于判决案件,注意做好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工作,均保证了案件的审判质量。他所审结的案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无一超审限。自2013年参加审判工作以来,苑明珠共审结民事案件500多件,参与审理民事案件2000多件。其中,在2015年与2019年审判工作中,审结的案件数全院最多,结案率100%。
苑明珠在审判岗位上,不断进取着、奉献着,虽没有轰轰烈烈,但他在平凡岗位上展现了党员形象,用敬业诠释使命担当,用激情书写无悔青春。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承诺,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着人民的利益,用自己对审判工作的执着追求,书写了一名优秀法官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