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宏伟
行政复议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具有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年初以来,市司法局深入践行“复议为民”宗旨,用制度约束行为,用规范保证公平,全面推行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采取“1+2+3”工作模式,蹄疾步稳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生根,交出亮眼成绩单。截至目前,市本级接待复议当事人200余人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7件,审结31件,审结率54%,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1”指的是打破“条块管辖”,实现“复议案件统管统办”。市司法局整合优化复议资源,将全市行政复议部门由“42+1”缩减至“1+7”,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的统一受理、统一决定、统一送达。市本级设立2个受理接待场所,县区设立23个行政复议代办点,推行“涉法答疑、资料初审、复审上报、多元调解”运作模式,进一步让复议窗口“沉下去”,让复议申请人“少跑腿”。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累计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00余件,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行政复议表达诉求。
“2”指的是坚持“复调并行”,实现“案件调解全面覆盖”。市司法局坚持把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张彪调解工作模式”融入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全过程,将调解、和解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方式。同时,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室建设,开展专项工作培训,提升行政复议调解的专业性、权威性和高效性,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积极与当事人双方展开调解工作。仅今年第一季度,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调解终止结案21件,调解结案率达37.5%,调解结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13个百分点。
“3”指的是强化“三心联动”,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市司法局坚持“同理心、服务心、责任心”理念,从接待、受理、调查、沟通,到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和复议决定,每个环节都秉持以人为本、严谨专业的态度,严把入口关、过程关、结论关。印发《行政复议接待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守则》等6项工作制度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使办理的每一件复议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法律、群众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