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琳)11月22日,按照《阜新市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由市创城办、市委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和市爱卫办组成的巡回督导组,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第二轮督查。
巡回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海州区创业一街小区内,存在多处使用旧门板、木板等材料搭建的简易建筑,废旧沙发、座椅、柜子等杂物散乱堆放在楼体旁、花坛边,占用公共空间。海州街与黄山街间的西山路两侧人行道道板碎裂、缺损等现象较多,有的道板缺失处土层已明显凹陷,影响行人通行安全。细河区金月湾一期小区内,杂草、垃圾覆盖一处绿地空间,小广场道板破损。北园街东洼子村段路面两侧均可见荒草、垃圾,九营子河河道旁带状分布白色垃圾。太平区五洲小区部分甬路路面道板出现严重破损,多栋住宅楼外侧堆积废旧桌椅、立柜、服装等各类杂物,显得小区空间较为杂乱无序。同样的问题在该区苹果园小区更为突出,种类多样的杂物堆成了小山,居民认为影响生活。对上述问题涉及的街道(镇)、社区(村),市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
巡回督导组指出,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是市委立足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地方发展环境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奋力攻坚突破,集众智、汇众力,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祛顽疾,坚持当前与长远同谋划,整体与细节两手抓,紧紧围绕治脏、治乱、治差、治违四个切入点,将城乡“五治理五规范”“六清六创”百日攻坚行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加快建设美丽阜新,让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乡面貌呈现在群众面前,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