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事实表明,安全生产事故,大多是责任事故。因此,我们务必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生产措施到位。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推动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行业、各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宁可靠前一步形成交叉,决不后退一步造成空档。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涉企要求,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全过程管理制度,把责任压实到最末端,做到安全、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抓好此项工作必须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倒查追责制度,对重大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