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阜锦线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行迹异常。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张某某没有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经调查了解,张某某于2022年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此次,他从沈阳驾车来阜新送货,在返回沈阳途中被交警查获。
民警对张某某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车上路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警方表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威胁自身安全,也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构成重大隐患。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切勿心存侥幸。在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市民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记者 王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