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宝庆
临近春节,海州区进一步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广大居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连日来,海州区住建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工作,根据燃气企业提供的116户未安装报警器的管道燃气商户名单,进行入户走访排查,经过劝告安装报警器30户,并对其余86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快速开展整改。在此基础上,他们还对全区各街道开展入户排查培训工作。
海州区共有7.18万户居民燃气用户,其中包括居民用户6.86万户。目前,海州区已经建立起由社区牵头、物业企业配合、片警参与、技术人员介入的342个“四位一体”管理网格,逐户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检查,建立排查隐患台账。目前,全区第二轮排查工作接近完成,发现安全隐患10处,已全部整改完毕。
燃气安全小常识
加强公共燃气管网设施的保护
4、在燃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活动: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5、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方共同制订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方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未完待续) 记者 梁东辉